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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三十六计》第五计 趁火打劫

三十六计第五计 趁火打劫的意思

【原文】敌之害大,就势取利,刚决柔也。

【注释】刚决柔也:《易经-夬》中说:“彖曰:夬,决也,刚决柔也。”

这里指强大者乘机征服弱小者。

【译文】敌方出现危难时,就要乘机进攻夺取胜利。这是强大者利用优

势,抓住战机,制服弱敌的策略。

【讲解】此计名出自吴承恩的章回小说《西游记》,原意是趁别人家里

发生火灾,正处于一片混乱时,乘机偷抢人家的东西。

《孙子兵法》说:“乱而取之。”《十一家注孙子》说:“敌有昏乱,

可以乘而取之。”大凡敌方发生混乱的情况有三种:一是内忧,二是外患,

三是内外交害。这些混乱就是敌方之“火”,我方应抓住机会,乘势“打劫”,

这样不仅容易成功,而且能从中获得意外的好处。“打劫”要讲究时机和方

法,否则如火中取栗,烫了自己的手,伤了自己的身。

此计的含义如下:

(1)乘危取利。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,都与获利的意图有关。正常情况

下求利,当然满足不了贪婪者的胃口。而在对方危机时取利,往往会收到事

半功倍的效果。

(2)落井下石。本来敌方己有危难,我方乘机再给它制造更大的危难,

直至把敌方致于死地。

(3)明助暗夺。对方后院“起火”,我方装出“救火”的姿态前去凑热

闹,这样既不会被对方拒绝,也不会引起对方的注意。在“救火”过程中,

我方便暗中捞取好处,或在暗角再点“新火”。

(4)入伙分利。火是别人放的,别人在趁火打劫,这时我方乘机插手,

助上一臂之力,事成之后,论功分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