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 历史人物 > 宋元 >

程准

程准,宋朝诗人,淳熙二年(1175)进士。曾为桐庐宰。绍熙元年(1190),以宣教郎知常熟县。庆元元年(1195),通判太平州。三年(1197),主管官告院,放罢。喜泰元年(1201),润州西厅通判。四年(1204),军器监丞,放罢。开禧二年(1206),两浙路转运判官、淮东总领。三年(1207),与宫观。喜定二年(1209),以朝请大夫直秘阅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司公事。四年(1211),直焕章阁再任。又曾守婺州。
程准,字平叔,宋朝休宁(今属安徽)人。程大昌长子。有文名。孝宗淳熙十六年(一一八九)知江阴县(明嘉靖《江阴县志》卷一二)。光宗绍熙元年(一一九○)知常熟县(《琴川志》卷三)。宁宗庆元初通判太平州。嘉泰四年(一二○四),为军器监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七五之三七)。后以两浙转运判官总领浙西江东财赋、淮东军马钱粮(《后乐集》卷一外制)。官终知庆元府。事见《周文忠集》卷六二《程大昌神道碑》、明弘治《徽州府志》卷七《程大昌传》。

上一篇:陈慥
下一篇:陈著
延伸阅读: